发布时间:2026-01-29
一、招聘背景与原则
(一)招聘背景
重庆新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达公司”)受重庆某重点企业委托,为其提供驻场团队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经选拔录用后,由新思达公司聘用并派驻至该企业指定场所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由新思达公司聘用,并派驻至某重点企业办公。具体岗位如下:资产风控岗:2人、资产管理岗:2人、资产维保岗:1人、数据统计分析岗:2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主动学习,积极上进,团队合作意识强。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7.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企业要求的执业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要求等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11.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四)工作经历
岗位招聘工作经历参照《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如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9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岗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
参照(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
(一)公开报名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发送个人应聘简历报名,邮件主题按“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每个人限报1个岗位,未按邮件主题格式填写不予审核。应聘人员需发送至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2:00
3.投递简历有意向者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997169335@qq.com,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将电话联系确认后续面试时间。
(二)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岗位信息,进行报名。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面试。
(一)资格审查
组织:资格审查由新思达公司有关人员负责开展,对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入职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前置审查:网上报名(前置审查)只审核考生发送简历,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信息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正式资格审查面试时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新思达公司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按成绩高低符合条件的依次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成绩得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新思达公司人事部门牵头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新思达公司工会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其余部门积极配合。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体检、政审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https://estar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面试成绩。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人事管理按照新思达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招聘的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不予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录岗位具体待遇面议,应聘正式录取入职后,工资人事管理按照新思达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招聘简章由新思达公司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相关咨询电话。
新思达公司咨询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23-86151119,报名表投递邮箱:997169335@qq.com。
举报电话:023-86151119。
附件:



